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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昌吉日报)

根据州党委部署,十二届州党委第十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本轮巡察反馈采取集中反馈和巡察组“一对一”反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集中反馈会议通报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对抓好巡察整改作出安排。州党委书记曾艳阳出席会议并讲话,州党委副书记、州长郑敏主持会议。7个州党委巡察组分别向本轮巡察的23个乡镇(街道)、6个村(社区)及州教育局、州第三中学、州实验小学“一对一”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强调,巡察整改是严肃的政治任务,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被巡察党组织要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全面认领,由点及面、由表及里,深挖政治站位、宗旨意识、政绩观、工作作风等方面深层“病灶”,从责任、制度、机制层面查漏补缺。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扛牢“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工作负总责、负首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事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把抓巡察整改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抓在日常、融入经常,确保真改实改彻底改。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强化日常监督,聚焦重点问题,盯住具体人、具体事,对矛盾集中、问题突出的单位,要采取整顿的方式抓整改,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要抓住典型严肃问责,持续释放强化整改落实的鲜明信号。有关职能部门要对共性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做到反馈一个问题、健全一类制度、规范一类行为,坚决杜绝同类问题反复发生。巡察机构要加强对反馈问题的汇总分析,对存在的共性问题、深层次问题,推动职能部门加强监管、健全制度、深化改革。要坚持条块结合、协调联动、同题共答,凝聚整改合力,敢于向顽瘴痼疾开刀,把稳中求进与改革创新、强力治标与长效治本统一起来,确保高质高效完成整改任务。

据了解,州党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