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委、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通报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
其中包括:“古丈县矿业整合推进乏力, 整治整合工作滞后”问题责任追究情况。
经查, 古丈县对矿业整治工作决策不果断, 工作统筹不力, 研究推进不够, 古丈县自然资源局、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履职不到位, 导致古丈县矿业整合推进乏力, 整治整合工作滞后。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 给予古丈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粟继红批评教育; 给予古丈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宋友富谈话提醒; 责令时任古丈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陈瑞, 时任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肖珍辉, 古丈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宋健宏, 古丈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石桥栋, 古丈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向少常, 古丈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尹功奇作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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