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阳一对情侣恋爱三年谈婚论嫁,因女方索要几十万彩礼外加别墅而谈崩分手,女方竟报警称恋爱期间被强奸七次,男友被关看守所13个月。
河南信阳男子卢强和女友梁华(均为化名)相识相恋已经3年有余,两人感情还可以。
2024年两人步入谈婚论嫁阶段。然而,梁华家提出了“几十万彩礼外加一套别墅”的要求,对于普通家庭出身的卢强一家而言,这样的条件实在难以承受。
尽管卢强及其家人反复与女方沟通协商,试图寻找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但最终还是因彩礼等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无奈选择分手。
本以为这段感情就此画上句号,可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分手后,梁华多次要求复合,并以结婚为目的与卢强发生了7次性关系。然而卢强还是拒绝了复合。
2024年8月的一天,梁华以“谈心”为由,主动约卢强外出见面。
出于对过往感情的信任,卢强应约前往。但到达约定地点后,梁华并未现身,警察却出现了,被抓回警局问讯。
原来,梁华对卢强的屡次拒绝复合怒了,决定采取行动惩罚男友。她约出卢强后,直接联系了警方,以“强奸”和“寻衅滋事”的罪名报了案。
随后,卢强开始了长达一年多的羁押生活。一个普通的婚恋纠纷,瞬间升级为严重的刑事案件。
在这漫长的时间里,卢强失去自由,身心遭受巨大折磨,其家人也承受着沉重的心理负担。
卢强的母亲难掩心中的悲痛与愤怒,她说:“为了孩子的婚事,我们已经竭尽全力,可他们提出的条件实在太离谱,我们根本做不到。没想到分手后,她居然因为彩礼没谈拢就把我儿子告了,这不是冤枉人吗?”
卢强的二姐也对案件提出了诸多质疑,她表示:“女方称在分手前的7次性行为都是强奸,这太不合常理了。如果第一次是被侵犯,出于本能和自我保护意识,正常女孩肯定会反抗或者报警,怎么可能还会有后续的6次?而且在恋爱期间,两人相处也很融洽,完全看不出有被强迫的迹象。”
在庭审过程中,案件的证据问题也成为焦点。女方提交的唯一物证是一条牛仔裙,然而,经过警方检测和调查,这条裙子并非案发时间段内所穿,上面也未检测出与本案相关的DNA痕迹,根本无法证明女方的指控。
这让卢强家属更加坚信这是一起报复诬告事件,强烈要求司法机关深入调查,还原事情的真相,还卢强一个清白。
可是,因为反转剧太多,所以不能轻易下结论,也不应偏信一方,需要听一听女方及女方家属的说法,不过目前暂缺这方面的信息。
但是卢强已经被羁押一年了,梁华也不是特权之人,警察抓人要证据的,肯定是有实锤的证据才会羁押这么久。从警察抓人羁押来看,大概率卢强实锤强奸罪。
再看看梁华提供的控诉短信:
“你把我弄成这样了,你跑了,你到底想怎么样?你.天天说你要娶我,还是要毁了我?”
“事弄成这样了,你娶我不......”
“你这样弄我,不娶我吗?”
弄成这样?大概率是梁华损失惨重,比如流产,名誉受损,卢强却不想负责,所以梁华就鱼死网破,告他强奸罪。
另外,不管是不是因为彩礼分手的,既然已经分手了,你也不肯和人家姑娘复合,那么还和姑娘发生七次性关系是什么意思?
如果姑娘怀着想复合的目的来找你,你和人家发生了性关系,然后转头又不同意复合,这种情况连续七次,这就属于欺骗了。
姑娘是以复合为条件和男子发生性关系的,男子明知不可能复合还和人家多次发生性关系,这确实是违背了妇女的意志,而且涉嫌侮辱,在道德层面是非常恶劣的。
男方家属拿彩礼谈崩说事很流氓,人家不是因为要不到彩礼才告他强奸的,是因为以虚假复合承诺欺骗发生性关系,二者完全不是一回事。
因此,此事还要等等看,让子弹再飞一会儿,等待法院的审判情况再说谁是谁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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