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虎讯 9月10日消息,辽宁金融监管局发布关于温更辽沈银行首席信息官任职资格的批复。据《辽沈银行关于温更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辽沈银字〔2025〕127号)收悉。经审核,核准温更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的任职资格。
此次批复中,辽宁金融监管局对辽沈银行提出明确要求。辽沈银行需督促温更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在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若温更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本批复文件将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同时,监管局着重强调,辽沈银行应促使温更持续学习并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深入熟悉任职岗位职责,以忠实勤勉的态度履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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