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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昌县卫生健康局:
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福建省2019-2023年定向培养西医高职高专层次医学人才工作方案> 的通知》(闽卫科教〔2019〕47号)、《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开展福建省2021-2023年定向培养本科层次、高职高专层次中医医学人才工作的通知》(闽卫中医函〔2021〕397号)、《顺昌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要求办理聘用 郑行宇等5位同志的函》(顺卫人教函〔2025〕11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文件精神,经体检、考察、公示程序,郑行宇等5位同志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条件。经研究,同意聘用郑行宇等5位同志为顺昌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请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具体名单如下:。
顺昌县埔上中心卫生院:郑行宇
顺昌县洋口中心卫生院:吴若平、黄一鸣
顺昌县岚下乡卫生院:赵芷轩、范施妍
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日
来源: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编辑 | 华阳
审核 | 杨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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