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方鱼论原创观点,谢绝抄袭
真是女霸总照进了现实。万千世界,无奇不有。9月12日刷到一个报道,三观都要分成六瓣了。说是重庆一个女老板看上了男下属,为了跟他在一起,给他妻子转了300万,作为子女抚养费离婚补偿等,就为了下属离婚和她在一起。
男下属何某是刚入职的新人,年纪比女老板朱某小。两个人在工作中渐渐熟悉,有了感情。可是何某使君有妇,朱某自己也罗敷有夫。
为了能和年下男长长久久在一起,朱某提出给何某妻子陈某300万,让她同意离婚。也不知道是看到300万不少,还是对丈夫心不在此伤心失望,陈某也同意了。
各自离婚后,女老板朱某如愿以偿和男下属何某在一起了。癫狂的是,同居一段时间后,她又反悔了,觉得何某不是她想要的那个人。她开始心疼那300万,就找陈某要回来。当然被拒绝了。
于是朱某起诉何某和陈某,要求返还300万。一审时法院认为这300万不符合工序良俗,赠予无效,判决退回。
何某和前妻陈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认为朱某用这300万确实造成了何某和陈某婚姻破裂,这本来就不是赠予,是代替何某给陈某的离婚补偿和子女抚养费。不需要返还。
个人认为二审判得对。但是大家发现没有,何某是最大受益者。一方面他得到过朱某给的各种好处,一方面他又不用负担子女抚养费等。
朱某太傻了,婚姻和财产都搭进去了。何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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