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作出“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的重要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申长雨围绕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等进行解读。
问:如何理解全会《决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重点推进哪些工作?
答:《决定》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部分中明确提出要“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高度重视,凸显了知识产权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重要作用,为新时代新征程上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提供了行动指南,将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在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拟重点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持续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推动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
首先是围绕更好激励创新深化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立足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同时,聚焦破解“卡脖子”技术难题,加强关键核心技术专利审查支撑,大力促进专利转化运用,助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实现创新投入与产出的良性循环,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二是围绕更好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化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立足更好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深度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推动完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促进制度型开放。坚持对内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更大力度吸引全球资源要素汇集,促进更大规模利用外资,助力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
三是围绕更好促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深化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的知识产权,坚决惩处各种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推动知识产权与各类生产要素深度融合,充分激发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和数据等生产要素活力,让各类先进优质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顺畅流动。
(摘自新华社刊发稿件《推动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 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访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申长雨》)
来源:共产党员网
初审:李佳月
复审:魏兴瑶
终审:孟 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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