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2日,济宁市兖州朝阳学校中午就餐时发生多名学生肠胃不适现象,下午多名同学在就近济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及其他多家医院急诊科打吊瓶输液就医。具体引发同学们在校就餐肠胃不适的原因尚不明确,需等待有关部门的通报。

无论食堂是否外包,学校均需承担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若因食堂卫生不达标、食材变质等问题导致学生肠胃不适,学校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校园食品安全是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维护教育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校园食品若存在变质、污染或添加剂超标等问题,可能导致食物中毒、肠胃疾病等健康风险,尤其对处于发育关键期的学生危害更大。食品安全事故易引发学生集体不适,导致停课、教学中断,甚至引发社会恐慌‌。‌

济宁市教育局,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兖州区教育局,兖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是否对学校食堂的食材及配餐、原料溯源、加工流程等‌进行定期检查,是否认真、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是否认真落实、执行食安办等五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学校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教育部也出台《工作指引》细化操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