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2024)苏0681执5734号一案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于2025年6月5日发布了对被执行人蒋天雯、蔡铭杰的悬赏公告,经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本院决定对蒋天雯蔡铭杰悬赏公告予以撤销。感谢社会各界对启东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

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二日

▌来源:执行局

▌责编:综合办公室 徐越 胡丹

▌审核:陈杰

终审:沈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