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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道歉,为何难如登天?

晚上好,这里是万能学爸~

最近,陕西西安一家游泳馆的更衣室里,

发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却在网上吵翻了天。

一位男生在换衣服时被误入的女生撞见,他只想要一句“对不起”,

可这简单的三个字,却像隔着万水千山。

来和学爸一起看看这件事吧。

01

这事得从9月11号晚上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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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民洪先生游完泳,正低头在男更衣室穿内裤,余光突然瞥见一双黑色洞洞鞋,配着一条紧身牛仔裤。

他心里咯噔一下,抬头一看,果然是位女生,已经走到了淋浴区。

四目相对的瞬间,洪先生赶紧整理好衣物,提醒对方“这是男更衣室”。

那位女生愣了愣,丢下一句“走错了”,就匆匆离开了,自始至终没说一句抱歉。

洪先生当时就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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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作谁在这种半裸的状态下被陌生人撞见,心里都不会舒坦。

他想着,哪怕对方慌乱中说句“不好意思”,这事也就过去了。

可对方那副淡定的样子,让他心里像堵了块石头。

更巧的是,他在更衣室公共区域吹头发时,又碰见了那位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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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正拿着吹风机打理头发,眼神扫都没扫洪先生一下,仿佛刚才的事从未发生。

洪先生攥了攥拳头,想上前要个说法,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他性格偏内敛,实在拉不下脸跟陌生人争执,怕场面闹得更难看。

直到走到停车场,洪先生发现对方的车就停在不远处。

那位女生拉开车门时,两人视线短暂交汇,结果还是一样,对方没说一个字就坐进了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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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相遇,三次期待,三次落空。

洪先生回到家,越想越憋屈,索性在网上发了个帖子,标题就叫“麻烦这位女生看到了给我道个歉”。

他没添油加醋,就想让对方知道,自己的隐私被侵犯了,一句道歉不算过分。

可帖子发出去,评论区的风向让他更难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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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调侃:“大男人被看一眼咋了?还特意发个帖,太矫情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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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人说:“看看又没摸,至于这么较真?”甚至有人开玩笑:“学会了,下次我也假装走错去男更衣室。”

记者后来联系了涉事的西安奥体中心游泳馆,工作人员说还不了解情况,会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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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猜测,女生可能是低头看手机没注意标识,馆里男更衣室用蓝色标注,女更衣室是粉红色,按理说挺清楚的。

工作人员还承诺,以后会加强引导,避免类似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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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洪先生想要的哪是一句简单的道歉?那是对自己隐私的尊重啊。

就像有人丢了钱包,找回来时总会希望对方说句“不好意思拿错了”,不是吗?

《论语》里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如果换成一位女生在更衣室被男生误入,旁观者还会觉得“没什么大不了”吗?恐怕早就炸开锅了。

02

说到这里,不由得想起另一件事——成都地铁的“偷拍误会案”,性质不同,却透着相似的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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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1号晚上,成都地铁1号线上,何先生靠着立柱站着,鞋子上的金属饰品在灯光下反光。

这一幕被座位上的罗某某、曾某某看到了,两人怀疑他鞋上装了偷拍摄像头,

当即拿手机放大查看,随后跟何先生吵了起来。

旁边有乘客提醒:“可能是金属片反光吧?”何先生也赶紧脱下鞋让她们检查,可两人不依不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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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在安保员引导下,三人下车找民警处理。

警务室里,民警仔细检查了鞋子,确认没有任何摄像设备。

这时,罗某某鞠躬道了歉,曾某某也点了点头,可何先生觉得这道歉太敷衍,没接受。

民警批评了两位女生,做了记录就让大家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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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为这事就这么了了,可何先生越想越窝火。

他说当时被要求靠墙站着,引来好多人围观,那种被当成“偷拍者”的滋味,比打他一巴掌还难受。

第二天,他把经历发到网上,一下子成了热点。之后,他把两位女生和成都地铁告上法院,要求公开道歉,赔偿5万元精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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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一审法院驳回了他的请求,说纠纷发生在晚上,没引起太多人关注,影响范围小,而且事情闹大是因为何先生自己发了网帖。

何先生不服,上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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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期间,何先生的生活彻底变了。他从原单位离职,找工作时一说起这段维权经历,面试就没了下文。

无奈之下,他只能做兼职,偶尔直播带货糊口。

而两位女生也不好过,曾某某事发当月就离职了,罗某某还因此得了抑郁症。

2025年9月,二审开庭,两位女生又当庭鞠躬道歉,可法院最终还是维持了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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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她们只是因为鞋面反光产生怀疑,没有恶意,不算诬陷;

而且没证据证明何先生的社会评价降低了。

这事就像一团乱麻,缠得每个人都不好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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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先生要的,难道只是5万块钱吗?恐怕不是。

他要的是一个明明白白的说法,是被冤枉后该有的尊严。

就像《让子弹飞》里说的:“我不是要赚钱,我是要公平!”可现实里的公平,有时比子弹飞得还慢。

03

回头再看洪先生的事,和何先生的遭遇多像啊。

一个是隐私被侵犯,想要句道歉;一个是名誉受影响,想要个公道。

可他们得到的,要么是嘲讽,要么是“影响不大”的判定。

有人说:“男人就该大度点,别揪着小事不放。”可大度不是没底线,隐忍不是没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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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男厕所常有的“无门”设计,风一吹里面看得清清楚楚;

保洁阿姨推门就进,还调侃“大男人害什么羞”——这些不都是对男性隐私的漠视吗?

学爸想问难道因为是男人,就该默认“被看不算事”“被冤枉也该忍”?

《简·爱》里说:“我们的灵魂是平等的,就像我们穿过坟墓,站在上帝面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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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和尊严,从来不该分性别。

女性被侵犯隐私时,我们会喊“必须严惩”;那男性遇到同样的事,凭什么就要“算了吧”?

洪先生在帖子里说,他不是想追责,就是觉得“走错了”三个字太轻,轻得像一片羽毛,却压得他喘不过气。

那位误入的女生,或许当时真的慌了神,或许觉得“看一眼而已”没必要道歉。

可她不知道,那句没说出口的“对不起”,在洪先生心里,可能要搁很久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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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爸认为这世上的事,哪有什么“大事”“小事”之分?对当事人来说,自己的感受才是最真实的。

就像有人丢了一块钱会心疼,因为那是他辛辛苦苦赚来的;

有人被瞪一眼会难过,因为那眼神里藏着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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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爸希望有一天,我们都能明白:一句“对不起”,从来不是小事。

它是对他人感受的看见,是对边界的尊重,是让这个世界更温暖的粘合剂。

而公平,也不该是“选择性”的——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当权益被侵犯时,都该有喊疼的权利,都该得到应有的回应。

毕竟,我们追求的平等,从来不是“你弱我让着你”,而是“你我都一样,该被好好对待”。

网友评论

网友1:一次我去男厕小便,大概有40来岁环卫工姐姐在里面拖地,我等了几分钟他没有离开的意思,我就走到角落便池,无论怎样调试就是便不出来,只好对她说麻烦你出去一下我真的胀得难受,可她回我一句:没事我见的多呢

网友2:这个不是矫情的问题,确实是男人的隐私权被忽视了,不公平啊!

网友3:其实现在既然讲究男女平等了,那就没有谁是弱势的一方。我是女性,我站男生和女生应该拥有一样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强奸猥亵这种,在法律上也应该做相应修改。既然法律保护女性,同样也应该保护男性。特定情况,在条件不对等的情况下,男性也可能处于被伤害的一方,包括心理和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