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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发布修订后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这份被业内称为信托业“基本法”的重要文件,时隔18年首次全面修订,释放出强烈信号。

门槛大幅提高,行业准入更严

新办法最直观的变化,就是将信托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从3亿元提高至5亿元。这看似只是数字变化,实际影响深远。

“这意味着,想要进入信托行业的门槛直接提高了67%。”某信托公司高管坦言,“不仅如此,还要求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不能分期付款。”

除了注册资本,新办法还强制要求信托公司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取5%作为信托赔偿准备金。当这笔准备金累计达到信托业务风险资本的20%时,才可以停止提取。

这样算下来,一家信托公司要正常运营,需要的资金远不止5亿元。

业务范围重新划定

新办法对信托公司的业务进行了彻底重构。原来的五项信托业务被简化为三类: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和公益慈善信托。

更重要的是,新办法划出了多条不可触碰的红线:

  • 严禁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保证最低收益

  • 不得提供规避监管的通道服务

  • 严禁开展资金池业务

  • 禁止将信托财产挪用于非信托目的

这些禁令针对的,都是过去信托公司频繁踩雷的高风险区域。

打破刚性兑付成硬要求

最值得关注的变化,是新办法明确提出“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卖者失责,按责赔偿”的原则。

简单说,就是信托产品出了问题,不能再像以前那样由信托公司“兜底”了。投资者要自己承担风险,除非信托公司确实存在违规操作。

“这对整个行业都是巨大冲击。”某信托公司风控负责人表示,“以前很多客户就是冲着‘保本保息’来的,现在这条路彻底堵死了。”

股东责任大幅加重

新办法专门用一个条款详细规定了信托公司股东的义务,这在以前是没有的。

股东不仅要配合监管调查,还要在信托公司出现危机时进行救助。救助方式包括补充资本、回拨红利、提供流动性支持借款等。

更严厉的是,办法甚至鼓励员工、外审机构对违规股东进行举报。这种“鼓励内部举报”的条款,在金融监管中极为罕见。

异地展业纳入统一监管

过去,一些信托公司通过设立异地部门来规避监管,这次新办法明确将异地机构纳入统一风控体系。

第12条规定,信托公司在异地设立的各类机构都要接受总部统一管理,不能再“各自为政”。

风险处置机制更加完善

新办法要求信托公司建立恢复和处置计划,就像给公司准备一份“遗嘱”。当公司出现危机时,按照既定程序进行处置,避免恐慌性挤兑。

对于高风险机构,监管部门可以实施接管或重组。即使信托公司破产清算,信托财产也不属于清算财产范围,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利益。

行业洗牌加速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新办法的实施将加速信托行业洗牌。

“门槛提高、业务受限、刚兑打破,三重压力下,实力不足的信托公司很难生存。”某券商分析师表示,“预计未来几年,行业集中度会进一步提高。”

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共有68家信托公司。在新规冲击下,这个数字可能会进一步减少。

对投资者而言,这意味着选择更加谨慎。没有了刚性兑付的保护,必须真正理解“投资有风险”这句话的含义。

转型已成必然

“信托公司不能再躺着赚钱了。”某信托公司总经理坦言,“必须真正提升主动管理能力,用专业服务赢得客户。”

新办法虽然严厉,但也为信托公司指明了方向:回归受托人本源,专注资产管理和财富传承,服务实体经济。

那些能够顺利完成转型的公司,将在新的竞争格局中获得更大发展空间。而固守老路的公司,可能面临被淘汰的命运。

这场变革刚刚开始。2026年1月1日新办法正式实施前,68家信托公司都在紧锣密鼓地准备。谁能在这轮洗牌中脱颖而出,时间会给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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