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部署,八届区委第六轮常规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本轮巡察反馈采取集中反馈、区委巡察组“一对一”反馈与提级反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个区委巡察组分别向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等6个区直单位和38个村(社区)党组织进行了反馈,同时向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村(社区)党组织情况。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参加巡察反馈会议。

反馈指出

被巡察党组织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履行职能职责,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在推动源城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成效。但巡察中也发现,部分被巡察党组织在以下方面仍存在不足:有的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工作推进力度有待加强;有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扎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尚未完全压紧压实;有的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够深入,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用心用情不足、成效不明显;有的对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够彻底,整改实际效果与预期目标存在差距。

反馈强调

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与深化改革结合起来,与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融入日常工作、融入职能职责,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被巡察党组织要严格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班子其他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切实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被巡察党组织要把巡察整改与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138”具体安排紧密结合起来,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进“百千万工程”提质增效,加快建设绿色崛起现代化枢纽城区。

反馈要求

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继续强化整改日常监督,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问责。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巡察通报情况,加强研究,充分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巡察机构要加强统筹协调和跟踪督促,巩固长效机制,提升巡察整改成效。

据了解,区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理。

来源:区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