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正文

违法事实

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

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80元;2、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罚没合计人民币5180元。

违法行为类型

民事违法行为

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