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通过“四川省网上群众工作平台-问政四川”提问:
四川省级公积金账户余额可直接作购房首付款吗?
一起来看看
相关部门的回复吧
问政四川网友提问:现行政策中,四川省级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是否可直接作为购房首付款,流程是怎样的?
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回复:目前,省级公积金中心暂未开通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首付款业务。根据现行政策规定,缴存人按揭贷款购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时请登录省级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或手机App进入“我要提取”业务模块,选择提取类型后扫描上传资料,或前往中心业务服务大厅(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北路1段19号林叶商务楼B座)窗口办理。
来源:四川日报
编辑:李瑞
责编:杨艳
编审:阿比伊木
终审:沙勇
精彩视频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