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通过“四川省网上群众工作平台-问政四川”提问:

四川省级公积金账户余额可直接作购房首付款吗?

一起来看看

相关部门的回复吧

问政四川网友提问:现行政策中,四川省级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是否可直接作为购房首付款,流程是怎样的?

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回复:目前,省级公积金中心暂未开通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首付款业务。根据现行政策规定,缴存人按揭贷款购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时请登录省级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或手机App进入“我要提取”业务模块,选择提取类型后扫描上传资料,或前往中心业务服务大厅(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北路1段19号林叶商务楼B座)窗口办理。

来源:四川日报

编辑:李瑞

责编:杨艳

编审:阿比伊木

终审:沙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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