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名称:滨海县滨淮农场兄弟卤菜店
处罚决定日期:2025-09-08
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2023年3月购入1台“金钱豹”ACS - 30电子计价秤用于卤菜销售计量。2025年8月12日执法检查发现,该秤除正常按键外有7个特殊按键,用2kg砝码测试,按不同按键显示重量虚增(单价7按键显示正常)。当事人确认知晓按键可作弊,且该秤经检测具有作弊功能,判定不合格。因未记账,无法计算违法所得。
处罚内容:当事人行为违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第(九)项,依据相关法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罚如下:没收1台不合格“金钱豹”ACS-30电子计价秤,罚款2000元。
违法行为类型:故意使用不合格电子计价秤
处罚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
处罚机关:滨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信用盐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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