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两家银行被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长春相遇
·吉林
长春南关惠民村镇银行被罚30.85万元
9月12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长春南关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罚款30.85万元。荣某杰(时任长春南关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副行长)被罚款2.59万元。
长春二道农商村镇银行被罚20.6万元
9月12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长春二道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罚款20.6万元。张某(时任长春二道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被罚款1.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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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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