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梳子姐2024

9月9日,成都女子两年被家暴16次案二审宣判,划上了一个并不圆满的句号。

施暴者‌贺某阳因故意伤害罪和虐待罪获刑11年,赔偿37.98万元,但是他仍然在法庭上叫嚣“法院乱判”,没有任何悔愧之意。

受害人‌谢某梅虽认为判罚过轻,自己仍将面临贺某阳的死亡威胁,但也只能无奈地接受判决结果,接受终生带着粪袋生活的现实。

相比辽宁营口的张某萍,谢某梅能保住一条命已经算是幸运的了。

张某萍已经离婚,已经脱离虎口,但在外地生活女儿没法上学,回去协商孩子上学事宜时,又被前夫残忍打死。

这些施暴者是男人中的垃圾,他们懦弱自卑,心理变态,除了向更弱者身上发泄暴力,再没有别的任何本事。

家暴是一种病态,有这种行为的人是不可能被感化或改造好的,对此需要建立起清醒的认知。

还是以成都的小谢为例,她怀孕期间仍遭毒打,两年内承受16次严重暴力,先后6次报警,警方出具两份告诫书,法院下达一次保护令,这些措施都没能阻止贺某阳反复施暴。

看起来似乎是法律软弱无能,然而换个角度来看,受害者反复被欺骗、反复原谅和接受,也是酿成悲剧的一个重要原因。

不少施暴者打完人后,也会认错道歉,并且看起来还非常诚恳认真,从而给受害者造成一种假象,殊不知迁就带来的正是放纵。

心理学研究指出,施暴者道歉—受害者原谅—暴力升级的循环周期平均为45天。

尤其女性作为弱势一方,还会时常受怀孕、孩子小、经济依赖、父母劝忍等因素影响,选择隐忍退让。

并且整个社会无论男女都普遍存在一种认知倾向,认为打老婆是正常现象,只有这样才能建立和维护男人的权威。

更悲哀的是,当法律展现出铁血之光,对家暴者进行惩罚时,受害人还极有可能转过来维护和谅解施暴者。

法律不是万能的,没办法随时随地介入家庭内部纷争,对于受害者来说,需要明白的是:

——法律会站在你这边,但你要先站到安全的地方;

——社会愿向你伸手,但你要先迈出离开的那一步;

——对施暴者任何一次心软,都是对生命的一次透支。

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第一次被打就要做好“最后一次离开”的准备。

当拳头落下时,就果断收集证据、报警、申请人身保护令

当暴力出现反复时,马上带着身份证、孩子、证据,头也不回地离开。

如果没有这种割舍的决心,如果老是心存幻想,如果一点小恩小惠就又回心转意,就算老天爷来了也没办法。

忍让换不来安全,只会助长罪恶。

面对根深蒂固的暴力,法律长剑虽利,受害者拥有斩断枷锁的终极勇气

法律的庇护固然重要,个体的果断离弃,才是噩梦终结的最决定性力量。

靠法律,要靠自己

最高级的自我保护,不在于赢得诉讼,而永远剥夺施暴者伤害你的机会

若生命中不幸遇到垃圾人,请记住,选择比战斗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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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不阿贵,文不奉承

yanbaoer2024

比较犀利的文我会发这个备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