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 牛可心

中介发布假房源最高可罚10万元。

今天,我国首部专门规范住房租赁活动的行政法规《住房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共七章50条,直面住房租赁市场多年来的顽疾,标志着租赁市场结束“野蛮生长”,迈入法治化、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

对许多居民而言,租房是刚性需求。但长期以来,“隔断房”“串串房”屡禁不止,“提灯定损”“暴力清退”“恶意克扣押金”等问题频出,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制约行业健康发展。《条例》的施行,正是对这些乱象的精准回应。明确押金收取与退还规则,禁止非居住空间出租,建立租金监测机制,将“二房东”纳入监管……一系列条款直指行业痼疾,显示出国家以法治力量守护群众“安居底线”的决心。

以往因主体分散、经营不规范、权责不清,租赁纠纷往往陷入“无人管、管不好”的困境。《条例》的创新之处在于不仅强调“管”,更注重“导”。通过明确出租人、承租人、租赁企业、经纪机构等各方的权利义务,建立从信息发布到资金监管的全流程规范,推动市场走向透明化、标准化。这一设计既强化了对违规行为的约束力,也为合规企业指明发展路径,有助于优化市场结构、促进行业长远发展。

目前,我国住房租赁人口规模庞大,但租赁企业市场占比不足5%,绝大部分房源仍通过中介或个人出租,导致租赁品质参差、服务滞后、租期不稳定。这种“小散乱”的市场结构,显然难以匹配日益增长的品质租住需求。《条例》在加强监管的同时,也体现出引导行业走向专业化、规模化发展的明确意图。通过规范经营行为、保障长期租赁权益、推动落实“租售同权”,将助力租赁市场从单纯的房源供给,向“服务+管理+保障”的综合模式转变。

新规落地初期,难免面临执行层面的适应与挑战。市场各方需时间消化规则,监管执法也需在实践中统一标准、积累经验。可能会出现短暂的政策磨合阵痛,但这正是制度落地的必然过程。唯有在持续实践中动态优化细则,积极收集反馈、因情施策,才能推动新规真正落地生根。

相信随着各方共同努力,《条例》必将有效整治市场乱象,逐步构建起稳定、透明、健康的租赁新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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