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是每一位驾驶人须坚守的底线
但这名营运车驾驶人
却偏偏触碰“高压线”
罚款、吊销驾照、拘留、自砸“饭碗”
这是他酒后驾驶营运车辆
付出的沉重代价
两杯“天价”酒砸掉营运生涯
2025年9月4日,桂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城区郁江路开展酒驾查处行动。当晚,民警对一辆白色新能源小客车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核查发现,该车属于营运出租小客车。
据驾驶人张某交代,其与妻子共同经营一辆营运新能源小客车,妻子负责日间驾驶,张某则负责夜间营运。张某曾从事出租车行业,时隔7年后购置该车辆重新投入营运。
9月4日凌晨5时,张某结束夜班后归家,喝了两杯酒后随即入睡,直至当日17时妻子返家交接班。21时许,张某自认为酒气已散,遂接班外出载客。当其驾驶营运车辆行至郁江路口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处罚结果
经核查,张某存在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最后,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严厉处罚。
什么是营运车辆?
营运车辆,就是指从事以赢利为目的的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即通过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运输产生而获得经济利益的车辆。
出租车、滴滴网约车、公交车、承包人员或货物运输的各类客车、货车等都属于营运机动车。
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危害
营运车辆驾驶人酒后驾车,不仅是置自身安全于不顾,更是置广大乘客和货物的安全于不顾,因此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相比非营运机动车而言,受到的处罚将更为严厉,并且会“饭碗”不保。
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违法成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交警提示
营运车辆驾驶人责任重大
事关道路交通安全及乘客生命安全
必须坚决杜绝酒后驾驶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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