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
西安市雁塔区公布
5起违法违规校外培训处罚情况
案例一
李某某,身份证号:612401********3229,以个人名义,在西安市雁塔区华城泊郡小区4号楼3楼,违规组织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雁塔区教育局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雁塔区教育局对当事人作出责令限期改正,警告、罚款336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二
史某某,身份证号:610103********3616,以个人名义,在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易和蓝钻大厦14层,违规组织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雁塔区教育局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雁塔区教育局对当事人作出责令限期改正,警告、罚款36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三
刘某,身份证号:430621********1046,以个人名义,在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易和蓝钻大厦14层,违规组织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雁塔区教育局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雁塔区教育局对当事人作出责令限期改正,警告、罚款78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四
代某某,身份证号:610523********1671,以个人名义,在西安市雁塔区瑞欣大厦8层,违规组织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雁塔区教育局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雁塔区教育局对当事人作出责令限期改正,警告、罚款21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五
吴某 ,身份证号:612322********061X,以个人名义,在西安市雁塔区中天国际A座4楼,违规组织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雁塔区教育局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雁塔区教育局对当事人作出责令限期改正,警告、罚款3417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来源:雁塔教育
编辑:崔宁
审核:范启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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