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期间,吉林市的江北地区开工兴建了电石厂、染料厂、化肥厂、热电厂等大型国有企业,大批职工和家属迁入,使之成为闻名全国的化工城。由于当时地方财力有限,为解决职工育儿难题,释放女性劳动力,保障企业生产所需的人力资源,这些大国企普遍设立了托儿所,为本单位职工子女提供托育服务。客观的讲,虽然设立托儿所属于“企业办社会”作为,但是在那个特殊时期实为无奈之举。
由于托儿所的设立,体现了企业对职工的关怀,增强职工归属感与凝聚力,稳定职工队伍。这种计划经济下为职工提供基础公共服务的形式,不仅助力了“一五”时期工业化建设顺利推进,还在很长时间被保留并得到了积极的发展。到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在吉林化学工业公司体系内,共建有17所具有一定规模的幼儿园(序列中直到第十八,其中没有第十幼儿园)。
在十七所幼儿园中,位于湘潭街的第六幼儿园(曾名“拖拉司幼儿园”)和位于承德路灯光球场附近的第十一幼儿园(曾名“电石厂幼儿园”)设立时间最早,均成立于1953年。在吉化公司《公用事业公司志》中,还保留有两幅拍摄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第十一幼儿园的彩色照片,如今观看,尤为珍贵。
照片中,第十一幼儿园最有特点一栋砖混结构西式平房赫然可见。这栋平房与同时代流行的苏联式建筑存在较大差异,有着优美的拱窗和比较繁复的细节装饰物,让人一眼望去,即感觉在气质所压倒了后接的平房和增建的二层楼。1980年,幼儿园划归公用事业公司,正式定名为第十一幼儿园。
上世纪八十年代,幼儿园共设17个幼儿班,在册儿童达556人;全民和劳务教职工84人。幼儿园设施齐全且先进,在系统内硬件软件条件均属于优异。1982年7月,当时联邦德国BAS公司丁辛醇装置代表海因茨和夫人、工艺专家瓦赫和夫人曾到幼儿园参观,并在之后的日子里互赠礼品,建立了一段朴素且真诚的国际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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