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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唐炳丽(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推荐单位:玉溪市委政法委

推荐理由:2024年,唐炳丽办结刑事案件120件,结收案比达100%,参与审理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重大敏感案件。2022年,她被玉溪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选树为全市“百名政法之星”,2023年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为“云南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

“刑事审判不能只有冷冰冰的法条,更要有看得见的关怀。”这是唐炳丽常挂在嘴边的话。2024年4月,她在审理一起未成年人寻衅滋事案时,针对何某的情况,制发江川法院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在教育指导中,与何某父亲何某某在家庭教育上进行充分沟通、指导,用法律、道德、风俗全方位引导何某某树牢家庭责任意识。

唐炳丽在她的工作安排记录本上,密密麻麻记录着对标对表、挂图作战、任务细化到件等内容,记录着每个月、每周、每天的工作安排,从案件审理、合议、宣判结案及同步方案,到平安建设、扫黑除恶、跨境犯罪打击、未成年人保护、禁毒防艾、反邪教、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养老诈骗、扫黄打非、环境资源等多个重要专项工作的推进情况。

唐炳丽到江川区雄关中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针对青少年校园欺凌现象,为同学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2024年宪法宣传周期间,到雄关小学开展最高院“送给孩子一束法治的光”法治宣传活动;4次到挂钩联系的雄关乡开展禁毒督导及禁毒宣传工作,结合法治宣传进校园、宪法日等活动宣传禁毒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禁毒意识;履行“法治副村长”职责,到兰田村委会听取乡村发展情况及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