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宁波市医疗保障局与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联合发布通告,全面启动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集中参保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至12月25日,缴费截止时间为12月26日。
参保对象涵盖本市户籍人员、全日制学籍人员及持居住证参保人员。缴费标准继续按人群差异化设定:成年居民800元/年、婴幼儿630元/年、其他未成年人及中小学生320元/年、大学生200元/年。持居住证参保人员享受与本市户籍人员同等的缴费标准与医保待遇。
在集中参保期内完成缴费的居民,自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可享受全年医保待遇。逾期未参保人员(新生儿等特殊群体除外)将面临至少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
今年参保缴费更加便捷。续保人员无需重新登记,可直接线上缴费。新参保人员可通过“浙里办”APP、浙江政务服务网在线办理,或前往医保经办窗口、便民服务中心现场办理。
缴费渠道多样,线上支持支付宝“市民中心”、“宁波税务”微信公众号、电子税务局等平台;线下可在市政务自助终端及七大合作银行柜面办理。同时,继续推行家庭共济缴费方式,浙江省内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使用个人账户余额为家庭成员缴纳保费。
本市户籍六类特殊群体(包括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等)继续享受政府全额资助参保。
去年,我市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9.5%以上,困难群体资助参保率达100%,“天一甬宁保”参保人数突破58万,已构建起以基本医保为主体、大病保险为延伸、医疗救助为托底、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医保体系,群众就医负担持续减轻,医保制度稳健发展。
市医保局提醒广大市民:请密切关注参保缴费时间,尽量提前完成办理;在校学生需待学校通知后缴费,以免因信息延迟导致参保失败。
来源|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陈佳玲
编辑 | 范田圆
审核|赵思舜 胡孟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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