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道之君,行治修制,先民服也。”春秋时期的政治家管仲曾说,善于治国理政之人懂得通过制度进行管理,也能让百姓心悦诚服。国家的治理水平如何,往往体现在制度的制定与执行上。
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在社会治理中,规章制度的刚性约束力能遏制行为之垢,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2013年,为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制定出台《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有效遏制了“车轮上的腐败”“舌尖上的浪费”等问题。今年新修订的《条例》,与时俱进地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通过有针对性地查漏补缺,完善经费管理、公务接待、会议活动等规定,筑牢反对铺张浪费的制度堤坝。制度建设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不能一劳永逸,当正视新变化,不断更新理念,用“新招”解“新题”不断提升治理效能。
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严密的“制度网”就是一道“防火墙”,即使在“自律”缺位的情况下,也能实现在“他律”中以身作则。当遵规守纪成为习俗,制度就不再是外在束缚,维护制度成为一种集体认知,从而以制度优势培育出行为自觉。自2011年醉驾入刑以来,群众的交通守法意识和自觉增强,醉驾案件的发案率逐年下降。2024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危险驾驶案件30.3万余人,同比下降42.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成为社会共识。当前正在开展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就是将党的制度规定转化为行为自觉,让遵规守纪形成“肌肉记忆”,培育一种从心底里认同制度、尊重制度、敬畏制度的理想状态。
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好的制度离不开铁的执行。制度落实需要执法如山的刚性力量,如果把选人用人制度当作“纸面文章”,拉关系、跑官要官就会死灰复燃,如果把民主生活会的制度当成了摆设,党内好人主义、自由主义之风就会滋长,从而陷入制度“一建了之”“重制定、轻落实”的误区,让投机钻营者得益、让干事者寒心。扎紧制度的笼子只是走了第一步,还必须增强制度的执行力,让制度生威、让法律见效。
制度执行,谁带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提出明确要求,“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表态不如表率”,这是习近平同志在河北正定任职时常说的一句话。只表态不落实容易沦为形式,尤其是对领导干部来说,要懂得行胜于言的道理制度要落地生根发挥实效,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的认识和行动,各级领导干部作为治国理政的骨干力量,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出表率,不断提高运用制度干事创业的能力。
在制度执行的过程中,也要警惕走偏。当前整治违规吃喝过程中,一些地方出现歪曲解读的现象。整治违规吃喝的核心是“违规”,而不是吃喝本身。党员干部有正常私人交往的权利,前提是守住“不影响公务”“不影响廉洁”的底线。近日带头消费的重庆市荣昌区委书记高洪波,自掏腰包请当地老师、创业者吃饭,就是一种打消人们顾虑的积极举动。
此外,还应警惕披着“创新”外衣的新制度。比如某长制火了之后,一些地方就将某些常规工作冠以某长制之名,搞“跟风式”制度创新;又如某医疗单位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制度,被质疑该培养项目是否成为特权通道等。制度创新也需要社会根基和信任,如果制度创新变成寻租空间,就会带来更多负面效应。撕裂信任容易,但重建人们的信任是个漫长的过程。因此,制度创新要呈现公开透明的制度模式和公平无私的为民理念,这样“先民服也”,制度方能做到使人“从心所欲不逾矩”。
来源:廉政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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