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全面推行将生育津贴发放至职工本人的通知:自2025年10月1日起,各统筹区须实现生育津贴线上直接发放给参保女职工本人。以下为详情:

来源: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编辑:崔宁

审核:范启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