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金收告字[2025]044号)

经 金东区 人民政府批准,决定收回原金华县交通局工程管理所(金华市金东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位于金东区塘雅镇下金山村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15.12平方米。

相关权益人如对本公告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向 金东区 人民政府反馈,如无异议,公告期满实施收回。

特此公告。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义新区(金东区)分局

2025年9月15日

来源:金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