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反映包头九原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九原工业园区公司”)在工程招标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竟连续中标两项工程,引发网友对招标公正性的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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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3月31日,注册地位于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管委会大楼,法定代表人为王平,作为九原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投资的全资国有企业,承担着区域开发重任。然而,2025年3月7日,投标方包头市世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因拖欠货款523万余元被河北省晋州市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却在同年5月成功中标九原工业园区两个项目:一是200KVA箱变项目,中标金额39.37万元;二是全巴图变线路切改项目,中标金额55.34万元。两个项目的投标人还包括内蒙古欧蒙电力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和河北都创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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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明确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投标活动应受严格限制。网友质疑为何九原工业园区公司对政策“打折扣”,失信企业能连续中标?招标审核是否存在疏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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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记者走访该公司时,经理王平回应称“九原区相关部门正在调查”,对中标企业的失信情况表示“不知情”,并强调需等待调查结果再给媒体回复。截至发稿,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公司未就招标标准或监管措施提供进一步回复。
当政策红线沦为"橡皮筋",当国企监管责任悬空,市场公平的基石如何守护?九原工业园区公司作为政策执行末梢,亟需向社会公开招标审核流程、解释失信企业通关路径,而非以沉默回避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