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建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建昌县曹三姐自助烤肉火锅店(经营者:曹凤辉)涉嫌经营掺杂掺假食品案公开举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申请人:建昌县曹三姐自助烤肉火锅店

二、听证案由:建昌县曹三姐自助烤肉火锅店(经营者:曹凤辉)涉嫌经营掺杂掺假食品案;

三、听证会举行时间:2025年9月24日(星期三)9:00;

四、听证会举行地点:建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八楼小会议室(建昌县建昌镇朝阳路一段59号)。

特此公告。

建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