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威宁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调整威宁自治县城市

公共交通汽车客运价格的通知

威宁县起航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各相关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者:

为贯彻落实国家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战略和有关政策措施,进一步提升我县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水平和服务能力,更好解决城市市民出行需求,维持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者正常运营,促进我县公交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贵州省道路客运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贵州省定价目录(2025年版)》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就威宁自治县城市公共交通汽车客运价格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城市公共交通汽车客运价格

威宁自治县城市公共交通汽车客运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统一调整为2元/人·次的单一制票价。70岁以上(含70岁)老年人、现役军人、伤残军人、盲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凭相应证件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汽车。

二、收费范围

威宁自治县城市公共交通汽车票价收费范围由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者依据本通知规定向乘坐城市公共交通汽车的乘客收取。

三、相关要求

(一)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者要严格落实价格优惠政策,公告12315价格举报电话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者要针对公交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切实提高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以更加安全、便捷、舒适、优质的服务,赢得乘客的信赖和理解。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威宁自治县发改局 威宁自治县交通局 威宁自治县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县公交车运营票价收费标准的通知》(威发改〔2017〕81号)《威宁县发改局 县交通局 县财政局关于制定威宁县城区公交车客运票价的通知》(威发改〔2012〕52号)同时废止。国家和省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通知由威宁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威宁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根据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威宁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威宁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17日

来 源: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编辑:马召凤 ▏责编:陈武帅 ▏编审:何 欢

终审:赵 杰 ▏监制:马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