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上限为35811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7162元

自2025年7月起,北京2025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确定为35811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7162元。

  • 如按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35811元核算,参保个人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7162.2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358.11元。

  • 如按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7162元核算,参保个人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432.4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71.62元。

自2025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584.92元。

  •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含生育保险)、失业、工伤保险费基数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5124元和25620元。

  •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在5124元至25620元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基数为5124元。

  • 2024年12月31日(含)前已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缴费基数为5124元。

  • 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保险缴费基数为5124元。

  •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基数为5124元。

自2025年7月1日起,本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调整为37302元/月,下限调整为7460元/月。本市2024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2434元/月。

#江苏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标准按24762元执行,下限标准按4952元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浙江

根据有关数据测算,2024年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为101194元。

-2025年缴费基数上限-

按2024年加权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为25299元/月,比上年提高369元/月;

-2025年缴费基数下限-

按2023年加权平均工资8310元/月的60%确定,为4986元/月,比上年提高174元/月。

#内蒙古

2025年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为8179元的60%,即4907元;上限为8179元的300%,即 24537元。

同一缴费单位,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保持一致。计算2025年职工养老保险实际缴费指数使用的月平均工资为81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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