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票清偿票款后,票据再追索权需要发通知吗?一定要知道,虽然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追索是核心,但发送书面通知,仍然是强烈建议且必要的法律风险防控措施。
与纸质票据时代不同,电子商票的追索和再追索行为,主要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完成,这使得“通知”的形式和意义发生了部分变化。
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发起线上追索(或再追索), 是行使权利的核心标志和法定方式。该系统操作本身具有即时、留痕、不可篡改的特性,虽然其法律效力高于传统纸质通知,但书面通知仍至关重要,不能因为完成了线上操作,就完全忽略线下书面通知的作用。
一、 为什么通过系统线上追索,本身可被视为“通知”?
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发起追索请求,其法律效果等同于甚至优于传统的书面通知。系统会记录操作的确切时间、对象和内容,对方也会在系统中收到提示。这完美解决了纸质通知中关于“是否收到”、“何时收到”的争议。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向直接前手发起“追索清偿”申请,是行使再追索权最重要、最关键的一步。这一步绝对不能省略。
二、 为什么仍强烈建议发送线下书面通知?
尽管线上操作是核心,但发送一份额外的书面通知(通常通过EMS快递),仍然是审慎的做法,主要原因如下。
1、书面通知提供了一个独立的、可追溯的证据链。
2、一份详细的书面通知可以列明:已清偿的全部票款金额,利息的计算方式,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3、如果最终需要提起诉讼,向法院提交一套完整的证据链至关重要。这套“线上+线下”的组合拳,能让你的证据体系无懈可击。
4、一份正式的、盖有公章的《再追索通知函》,有时比系统内的一条电子追索记录更能引起对方的重视,可能促使对方主动协商付款,避免进入繁琐的诉讼程序。
对于电子商票的再追索,虽然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内的线上操作,是法定且核心的“通知”和权利行使方式,但为避免任何潜在风险,并为可能发生的诉讼准备最完善的证据,同时发送一份传统的书面通才知是最佳实践。
(天下通商贸-专注票据服务 15 年,您贴身的票据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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