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南郑法院受理了原告赵某某、罗某某与被告胡某某、张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一次看似普通的交通事故,背后隐藏着交强险脱保的重大风险,看法院调解如何让双方互谅互让化解矛盾纠纷。
2024年10月21日早上8时许,被告张某某驾驶其丈夫胡某某放置在家中的二轮摩托车行驶在南郑区南郑大道臻华府小区南门路段时,与原告赵某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致赵某某和车上乘坐的妻子罗某某受伤,以及车辆损坏。本案中,胡某某因外出工作,故将摩托车长期放置家中,交强险在事故发生前已然脱保,而妻子张某某对这一情况并不知情,遂驾驶着脱保机动车外出发生事故,现面临着巨大的赔偿数额,胡某某和张某某夫妇追悔莫及。
案件进入法院后,承办法官并没有简单的一判了之,而是本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充分运用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法官围绕案件事实,从情、理、法三方面劝导案件双方当事人,建议双方换位思考。在法官倾情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考虑到双方家庭的经济情况以及彼此的不易与难处,最终握手言和达成和解,由被告胡某某和张某某当场一次性赔偿原告赵某某和罗某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70000元,被告胡某某和张某某当场给付现金50000元,通过微信转账20000元,原告赵某某和罗某某请求南郑法院撤回对胡某某和张某某的起诉,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道路千万条,守法第一条;交强不续保,出事两行泪”。案件虽已了结,但法官提醒大家要警钟长鸣,车辆所有人应定期检查保险期限并告知家人,及时续保,防范风险于未然,“交强险”不仅是法律强制的“护人盾”,更是车主的“护己甲”。
来源:南郑区人民法院 编 辑: 燕子 审核: 临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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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陕西众致(汉中)律师事务所 周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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