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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孩子被打了!”9月13日19时许,荆门市公安局东宝区分局泉口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荆门民主街一游乐场内自己孩子被打。巡特警支队迅速赶到现场处置,并将涉事当事人移交至泉口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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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了解,当日18时许,两名儿童在游乐场海洋池区域因使用触控大屏发生争执,继而相互推搡,其中一名儿童被推倒在海洋球中。该儿童的父亲周某目睹此景后,情绪失控,上前将对方摁倒在海洋池内,并用脚踢到其腹部。受伤儿童顿时哭喊起来,现场家长见状纷纷上前劝阻。
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展开调查,通过详细询问当事人和调取现场监控录像,最终确认了周某的违法行为。
"我当时看到自己孩子被推倒,一时冲动就做了糊涂事。"经询问,周某如实供述了自己殴打他人的违法事实。
目前,周某因殴打他人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二日,并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东宝警方提醒:家长爱子心切乃人之常情,但任何情况下都不能逾越法律底线。未成年人间的争执应采取理性方式解决,以暴制暴不仅无助于问题化解,还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为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培养依法解决问题的意识,才是真正保护他们的方式。
来源:东宝公安
编辑/聂传翼 二审/刘思晴 终审/张义
合作热线:0724-2378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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