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震惊了!近日,江苏多家媒体记者收到一份署名盐城市建设工程检测协会的公开举报信,举报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出具虚假检测报告采取包庇纵容不作为等行为!
以下是相关举报材料原文(注:对于隐私部分,编者进行了处理),看后可谓触目惊心!
尊敬的**领导:
盐城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协会反映盐城市**建铸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和盐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涉嫌长期性、系统性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严重危及建筑物的安全,给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重大安全隐患,给盐城检测行业带来灾难性后果,而长期得不到有效查处的情况,请求领导批示成立专案调查组,对纵容**公司及**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建设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同时对涉及的保护伞进行打击。
具体事实如下:
一、2018年5月25日,江苏省住建厅要求盐城市住建局组织省专家对**公司、**公司两家检测单位检查时,其2014年至2018年间被随机抽查的30多份检查报告均存在检测数据无法溯源,存在严重的虚假报告的情况,但盐城市住建局没有对其进行处罚,该机构法定代表人还电话威胁省检测专家。当时盐城市住建局城监大队全程跟踪录像,证据确凿。上述违规事实可调取2018年5月25日省专家组的录像资料、书面评审意见。
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1月20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展的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建铸公司存在盐城市检察院工地高应变检测数据弄虚作假等多工地的数份虚假报告的严重问题。详见苏建函质〔2021〕46号《关于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建设主管部门仅仅罚款3万元了事,没有对该机构的问题进行举一反三,没有对该机构所承接的其他工程中的质量检测报告进行源头追溯,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正因对主管部门对省厅的检查问题草草应付了事,导致该机构更加有恃无恐,在工程接洽业务时做出的“包检测合格”的荒唐承诺,严重影响检测的公正性,严重影响检测行业的形象,这是对公众安全的最大漠视,严重影响人民对政府的信任。
二、2023年12月26日,**公司中标阜宁开发区智慧能源产业园,项目编号为FNFZC(2023)100号,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32.28万平方米,中标价为伍拾万叁仟陆佰圆整万元(503600元),单独桩基检测费用成本就超过50万元,故中标价远低于成本价,**公司只有通过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谋取利润。
以下内容为其他检测单位口述:**公司在单桩竖向承载力检测过程中,采取搭设检测平台后,现场检测设备未见通电的情况下正在向质量监督站服务器上传的检测数据。经同行举报后,这种极其严重的违规操作方法是典型的虚假检测行为,阜宁县质监站仅仅将**公司退出该项目检测服务,没有对其进行任何处罚。
三、**公司、**公司两家检测单位还长期存在无样品检测(如养护室内的混凝土试块样品数量与委托系统内的样品数量不一致)、用钢筋原材代替钢筋焊接接头和机械连接接头的样品虚假获取自动采集数据、环境检测电脑里面没有试验数据、不做试验出虚假报告的等严重违法行为,建议可以从该机构承接的工程检测资料进行倒追溯检查,以更明确其长期违规事实。
**公司、**公司两家检测单位的违规事实被举报甚至被媒体曝光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却没有及时封存检测数据库及检测影像资料,固定违法违规证据,任由被举报方掩盖违法违规证据。据了解到目前为止还未采取有效封控措施使其有足够时间毁灭违规违法证据。
根据以上所述,为保证调查公正性,我们恳请领导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没及时封存检测软件系统中的数据库和检测档案的行为,由上一级纪委监督并请行业的市外检测资深专家,从该机构承接的工程验收资料中的检测报告进行倒查,固定违法违规证据,以保证调查的公平公正而不是走过场,不能任由被举报方掩盖违法违规证据。同时深查:
1、建设主管部门没有对举报人采取保护措施,反而将举报材料泄露给被举报方,被举报方打电话威胁举报人。
2、虽然违法违规行为举证是有难度,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退却和不作为,让违规单位更加猖狂。这次的调查至今没有任何结果,大家是有目共睹的。未能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对被举报方甚至从未深层次的调查处理给机会只会帮被举报方进一步掩盖犯罪事实。
3、检测违规事实的认定离不开检测资深专家的深入细致调查,否则调查只能是浮浅应差的。
4、以上行业协会举报的事实仅仅是上面两个公司违法违规检测的冰山一角。希望对被举报单位和个人应采取更深入全面的调查处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可靠。
本协会所举报问题希望得到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帮助。
盐城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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