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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秋天,湖南郴州永兴县的天空灰蒙蒙的,像是提前预感到了什么。

那年9月,一个17岁的少年,在村口被土炮炸成重伤。

谁都没想到,这场以他为开端的冲突,会演变成一场持续34个小时的“战争”。

一共有两个村子,马田村和井岗村。

中间隔着几公里的山路,平时也不怎么来往。

可那时候,谁家孩子去哪儿,带不带姓,走哪条路,都会惹出事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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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底,这事不是一天两天的积怨。

两村的恩怨,其实早在几十年前就种下了。

旧账得从1928年开始算起。

那会儿,马田村有个叫刘胡亮的,在国民党部队里混到了中校团长的位置。

听说当上军官后,他带兵进井岗村,说是抓共产党,其实干的是清算私仇的事。

那年,井岗村死了17个年轻人,连棺材都被撬了。”这是后来村里老人回忆时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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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种仇,总归是埋在心里的。

几十年过去了,换了时代,人变了,村子变了,但那口气没散。

到了九十年代,国家正忙着搞市场经济,乡村也开始搞承包、搞企业。

可像永兴县这种地方,发展慢,观念也没那么快跟上。

宗族观念还很重,谁家有事,往往不是一个人出面,而是一整个姓氏动员。

1993年8月,马田村的刘方南从外地回来,路过井岗村边上,被人围住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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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打人那头还说了一句:“打的就是马田村姓刘的。”这话一出口,性质就变了。

刘方南被打成了终身瘫痪。

马田村的人坐不住了。

几天后,有人组织人手去井岗村“敲打”了一番。

商店被砸,田地被毁,甚至有井岗村的几位老人也被打伤。

井岗村也不是吃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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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组织了一支民兵队,打的旗号是“自卫”。

两边你来我往,关系迅速恶化。

那时候,派出所的人也试过调解,可双方都不买账——不是不想听,而是早就听不进去了。

9月11日清晨,井岗村几个年轻人抢了马田村村民一桶猪油,还顺嘴骂了几句:“有本事你们再来抢回来。”马田村那边,当天下午就集结了青壮年几十人,带着自制武器去了井岗村。

第一轮冲突中,十几人受伤。

这一下,彻底点燃了两村的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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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岗村的村长没多说一句废话,当晚就组织村民挖战壕、布地雷、设卡点。

步枪、土炮、猎枪从各家翻出来,连炸药都有人拿得出手。

村后的高地上,搭起了狙击点。

马田村也不示弱。

村长开了“刘氏集合令”,这在当地是很有分量的话,一发出去,方圆几十公里的刘姓人家就知道“有事了”。

当晚就有几千人响应,有的带着武器,有的带着干粮和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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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兽医也被拉来当“战地医生”。

两边就这么拉开了阵势。

第二天早上8点,马田村率先开炮。

土炮声一响,整个山头都在震。

炸弹在地上打出一个个坑,村民四处逃命。

那时候,有人说:“这哪是打架啊,简直就是打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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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岗村死了8个人,马田村也死了1个,伤者不计其数。

警察来了,劝不住。

人手太少,武器也不如人家。

只好向上级报告,求援。

武警部队终于在第二天下午赶到,带了催泪弹和盾牌。

起初还能讲讲道理,但看到马田村那边还想对武警开火,指挥官直接下令:“放催泪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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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斗这才结束。

两村的村口满是炮灰,房屋被烧,庄稼被踩,商店的玻璃碎了一地。

警察最后统计,现场收缴了四台土炮车、600多支步枪,雷管、炸药、弹药更是不计其数。

参战人数超过5000人。

事后,有媒体称这是“中国的911”,虽然说法有争议,但这场冲突的规模和影响确实罕见。

有个细节很刺眼:那天晚上,马田村有人在村口烧水煮饭,说是要守到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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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想到,一个普通村民家的厨房,居然成了临时军需站。

更早之前,很多村民家里就藏着土枪、土炮。

解放初期留下来的,有的是国民党军队遗落的,有的是土匪手里的。

当时管理没那么严,这些东西就被当成“传家宝”似的留下来。

直到这次事件之后,公安部才开始大规模清缴民间枪支。

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正式实施,禁止任何个人私藏、制造、买卖枪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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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之后,基层派出所和武警部队每年都要下乡扫一次,挨家挨户查武器。

这场冲突的影响,不止在法律层面。

后来这两个村子,几乎不再有来往。

路也修得绕得远远的。

谁都不想再提那年的事。

就连村里的小孩,也被告诫“边不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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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以后,再也没人这样叫过“刘氏集合令”。

  • 参考资料:
  • 湖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湖南省志·公安志》,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
  • 永兴县志编纂委员会编,《永兴县志(1986—2000)》,方志出版社,200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释义》,法律出版社,1997年。
  • 《法制日报》记者组,《“永兴械斗事件”调查纪实》,1994年内部资料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