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7日,南京建邺区福味楼饭店内,前员工凌某珍以工资纠纷为由闯入闹事,扬言砸店。老板田女士报警时被其打伤左眼,母亲谢大妈上前阻拦遭殴打致鼻梁粉碎性骨折,鲜血直流。
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然而这起事实清晰的伤害案,却在后续处理中陷入司法程序困局,田女士母女维权至今未果,施暴者仍逍遥法外。
一、报案后诊断报告遭搁置派出所超期办案显拖延
田女士称,案发后次日(11月18日)她便将医院诊断报告提交沙洲派出所却无人理会,等了半个月仍无消息。直至12月8日,在专业人士指点下,她自行前往南京红十字医院(公安指定鼻骨骨折鉴定机构)复查。"如果不是多方打听,案件早就被派出所搁置了。"她向媒体展示复查报告。
称提交后,沙洲派出所仍无动静,经多次催促,民警才在12月26日带她们去做鉴定。
根据《公安机关鉴定规则》,鉴定应在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但沙洲派出所直至2023年1月16日、2月20日才出具了谢大妈轻伤二级和田女士轻微伤的鉴定报告。
田女士提供录音证明,谢大妈的轻伤二级鉴定实际于1月6日已完成,"派出所明知轻伤达刑事立案标准,故意扣压报告拖延处理。"这种超期办案行为,被她质疑是"想拖到我们失去耐心放弃维权"。
二、2万元调解遭拒后被拘留疑现权力干预痕迹
2023年1月26日,田女士母亲突然接到鼓楼区四所村派出所民警朱某电话,称"可协调凌某珍赔偿2万元私了"。"我们从未在鼓楼区报案,对方却知晓案情细节,明显是有人打招呼。"遭拒绝后,建邺区沙洲派出所彻底搁置案件。4月14日田女士向南京市公安局投诉,4月19日即被以"肢体冲突"为由行政拘留。
她提起行政诉讼后,南京江北新区法院与市中院均认定"有肢体接触即构成互殴",对以下程序违法视而不见:鉴定超期21天、拘留时未依法通知家属、无两名执法人员在场等。判决书更称"派出所处理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被田女士指为"颠倒黑白"。并且田女士在法院受理后申请法院对派出所在执法过程中同步录音录像的执法记录仪内容进行证据保全,但法院并没有依法对该关键证据采取保全措施,只是在开庭是让派出所出了个书面说明,称执法记录仪的内容已经被覆盖。就让派出所轻松躲过记录其违法的铁证。
三、轻伤鉴定被法院否定司法裁判逻辑遭质疑
2023年4月28日,建邺公安分局以"证据不足"撤销案件。田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建邺区法院委托的鉴定报告明确谢大妈"双侧鼻骨骨折系他人拳击所致"。
然而当她持新证据再次向公安机关报警时,派出所警员竟称"案件由上级部门法院处理",让其找"派出所上级领导法院"。
更荒诞的是,江北法院主审法官在收到谢大妈提供的司法鉴定报告后却在判决中称"谢大妈的伤与本案无关"。"凌某珍进店施暴,我妈阻拦被打伤,法院却把伤人者说成'吃瓜群众'。"田女士出示现场监控与鉴定报告,质疑法官"故意搅浑水"。
四、检察院明知错案仍维持司法救济渠道遇梗阻
针对超期羁押(4月19日-21日被非法羁押40余小时),田女士提起诉讼,三级法院均以"属过程性行为"驳回。
她向南京市检察院申请监督,张姓检察官承认"法院裁判错误、公安羁押违法",却要求其接受"2万元政府补助并息诉罢访"。遭拒绝后,检察院仍以"不符合监督条件"维持原判。
"检察官说'超期羁押在现实中很常见',难道公安机关就可以明目张胆的违法?"
从派出所拖延办案到法院枉法裁判,再到检察院监督缺位,田女士认为自己陷入"程序空转"的牢笼。截至发稿,相关部门未对指控作出回应。本案折射出基层司法实践中,当事人遭遇公权力违法时,救济渠道如何突破梗阻的深层命题,其维权之路仍待法治阳光驱散阴霾。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