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文号:乡财购诉决〔2025〕11号
一、项目编号:1410292025AGK00114
二、项目名称:第五中学设施设备配置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7-04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特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容城镇北城村新北街吉 安道2条8号(自主申报)
被投诉人1:乡宁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乡宁县迎旭东街369号
被投诉人2:乡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乡宁县迎旭西街20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我局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1:第三包采购45000册纸质图书,纸质图书为出版物,属于国家特许经营商品,对于出版物批发、零售都需要依法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招标文件中应要求投标人具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认定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乡宁县财政局
2025年9月19日
来源丨中国政府购买信息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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