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9月11日,象州县一名男子不仅自己没有驾驶证,而且还敢醉酒后开车上路,幸好象州交警及时查获,消除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当天23时21分许,象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该县开展统一行动时,执勤交警注意到一辆白色小型轿车驶入检查区域的过程中略显迟缓,便走上前示意其摇下车窗接受检查。车窗开启瞬间,扑面而来的酒气立即引起了交警的警觉,交警初步判断驾驶人涉嫌酒驾。

经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郑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162mg/100ml,远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进一步核查发现,郑某未依法取得驾驶证。据郑某供述,当晚他与朋友聚餐,虽喝了酒但自认为没有喝醉,便抱着侥幸心理驾驶桂B****5号小型轿车送朋友回家,不料刚上路不久就被执勤交警查获。

因实施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对郑某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暂扣其机动车,并带其至医院抽血待检。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宾交警提醒

侥幸心理不能有,安全出行记心头。当醉驾无证驾驶两种违法行为叠加时,驾驶人既因醉酒而无法正常判断和操作,又因缺乏培训根本不具备避险能力,对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极大威胁。请广大驾驶人务必严守交通法规,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同时杜绝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守法规知礼让

签发:莫崇贵 三审:劳广智

二核:谭晶晶 责编:盘罗婷

编辑:黄诗雨(实习)

图文:韦妍妃

因为我不想在茫茫人海中失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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