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金门小三通水头码头昨(19日)午上演一场“面包风波”,一名来自厦门鼓浪屿的董姓男陆客,行李被发现有6个肉松面包,当场被海关拦下。董男供称面包是母亲所购买的,他不知情也无法缴纳多达20万元新台币(约8487新币)的罚金,最后遭原船遣返回厦门,5年内不得再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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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顾

  • 2025年9月19日中午,在金门水头码头经过小三通通关时,一名来自厦门鼓浪屿的董姓大陆陆客海关当场查获,其行李中暗藏6颗肉松面包,重量约1公斤。检验机器(X光机)发现后被拦下。

  • 董男同行有母亲和弟弟。他表示这些面包是母亲购买,原本是为了旅途中食用。他自称“不知情”,没有刻意隐瞒,只是没预料到这些面包中含有被禁止携带的肉成分。


法律与处罚
  • 根据相关法规(即《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大陆旅客通过小三通入境台湾时,一律禁止携带任何肉类或肉类制品,包括含肉加工食品。未申报或企图携带者,可被处以罚款。

  • 海关认定董男违反上述规定,裁定罚款 新台币20万元

  • 董男表示无法缴纳罚款,并在现场与防检人员发生争执,曾提出要“当场吃掉面包”。

  • 最终,因无法缴纳罚款,董男被依法“原船遣返”至厦门,并被禁止在未来 5年内再入境台湾


提醒与教训
  1. 旅行者应预先了解目的地与通关地点有关的检疫规定,特别是关于禁止携带肉类或含肉食品的条款。

  2. 若不确定所带食品是否合规,应主动申报并接受检验,以避免被罚或遣返。

  3. 法律并不因个人“不知情”而完全不承担责任,携带者有义务确认所带物品是否违禁。

  4. 有关部门可以加强宣导、清晰标示禁止物品,并在船票、渡轮或通关点广播、张贴须知,让旅客更容易理解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