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6月5日晨7时40分,在石家庄市桥东区胜利街石纺路的未竣工的楼房里发生一起强奸幼女案。10岁的女孩儿孙玉杏被一名三十多岁,身高1.75米左右,体胖、方脸、黑皮肤的男子以“帮我办点事,我给你学校写表扬信”为诱饵,带到一栋未竣工的楼房里侵犯。

桥东公安分局刑警队侦查员接到报案后,立即赶赴现场,正在现场勘察和访问时,下午1时50分再次接到强奸幼女案的报案。

事主也是个女孩子,叫文妃,11岁,是石家庄市国棉六厂子弟小学五年级的学生。她报案称:

中午12时20分从奶奶家吃完饭出来去学校上学。当她走到国棉六厂菜市场附近时,被一名三十多岁、中等个头、较胖、体黑、方脸、长发,上穿黑白相间竖条半袖汗衫,下穿灰裤子,推着一辆银灰色坤式自行车的男人拦住。

黑脸男人说:“哎!小孩!你过来帮一下忙。”

文妃走过去问:“我帮你干点什么?”

黑脸男人说:“帮完忙后,我给你们学校写表扬信。你叫什么名字?”

“文妃。”

“你是哪个学校的?上几年级?”

文妃一一告诉了他。

“你跟我走吧。”

黑脸男人带着文妃从菜市场口一直往西走。走到银都花园旁边一栋未完工的楼房空屋子里,叫文妃给他读燕赵都市报。刚刚念了两句,一名建筑工人进来问:“你们在这儿干什么?

”黑脸男人道:“没干什么!”急忙带着文妃离开这里向南走去。

黑脸男人带着文妃在一片未完工的楼群里转来转去。最后在楼房的一个夹道口处,黑脸男人打碎一扇窗玻璃,将文妃抱进一间窄小的屋里。此时,黑脸男人变了脸,喝叫文妃脱裙子。文妃吓得直发抖。

黑脸男人掐住文妃的脖子威胁说:“把裤衩也脱掉!你不脱,我就掐死你,用刀捅死你。”

此时的文妃已没有退路,只好乖乖地脱了裙子。黑脸男人像一头野兽一样趴在文妃的身上……

20分钟后,黑脸男人带着文妃出来,递给文妃20元钱说:“给你20元钱,这回咱俩清啦。你别跟你家长、老师讲,要是说出一个字,我就用刀子捅死你。”

出了楼区,文妃非常害怕,就跑着离开了这个黑脸男人,回到家中,告诉了母亲。

文母带着文妃来到桥东分局报了案。半天之内,一连接到两起奸淫幼女的案件,侦查员们感到非常气愤。经过研究大家认为:

1、这两起强奸幼女案件时间相近,只隔六个小时。

2、两案诱骗幼女的地点都是在国棉六厂东侧的菜市场门口。实施作案地点也相近,都在胜利街石纺路附近,且都是尚未竣工的宿舍楼或尚未搬入住户的空楼房内。

3、犯罪嫌疑人都是以幼女为侵害目标。用“你过来帮我办点事,我给你学校写表扬信”为诱饵,将幼女诱骗到空楼房内实施侵犯。

4、犯罪嫌疑人在开始实施诱骗时,态度温和。到达作案地点后,用语言威胁、蒙眼睛、堵嘴、掐脖子等手段威吓幼女,实施作案。

5、犯罪嫌疑人对作案地点熟悉,作案有预谋,事先对诱骗地点和作案地点是经过观察踩点后实施作案的。

6、两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都为男性,年龄同为三十多岁,身高都在1.75米左右,身体较胖,都是方脸型,肤色较黑,头发较长呈一边倒,石家庄市口音,衣着相同,上穿黑白相间竖条半袖汗衫,下穿黑裤子,脚穿棕色皮鞋,鞋长26厘米。

7、两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都是骑着一辆银灰色的坤式自行车,车把前有一个银灰色的前车筐,车筐内有一条白色的布口袋。

8、两起作案现场提取了犯罪嫌疑人的三枚清晰指纹及擦精液的卫生纸,精斑血型均为B型。

根据上述情况,大家一致认为,这两起案件是同一名犯罪嫌疑人所为,遂并案侦查。

侦查员们经连续几天的查阅、比对指纹档案,认定是家住石家庄市桥东区义堂住宅小区曹东嵬的拇指和食指指纹,遂将曹东嵬列为两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并组织警力抓捕。

谁知曹已外逃,几次抓捕扑空。但是在抓捕中,却发现曹是另一起强奸案件的负案在逃人员。

1993年7月4日暑假期间,13岁的幼女韩淋,与母亲秀凌到河北电机厂宿舍的姥姥家玩,恰遇小姨秀纯(25岁)与姨父曹东嵬也到姥姥家看望。下午,韩母回去了,留下韩淋住在姥姥家。晚上,韩淋与小姨睡在床上,曹东嵬睡在旁边的折叠床上。当秀纯睡着以后,曹东嵬就开始对韩淋进行挑逗。韩淋认为他是长辈,也没有在意。曹东嵬见她没有反感,就得寸进尺。对韩淋动手动脚,并掀开连衣裙,被韩淋推开。

第二天,秀纯上班走后,曹东嵬威胁韩淋说:“昨天晚上的事不准说出去,你要说出去,你家别想好过,你也抬不起头。”

韩淋羞得两腮泛起了红晕,没有说话。

曹东嵬见她更加楚楚动人,早已按捺不住,于是上前撩起她的连衣裙。韩淋吓得一动也不敢动。曹东嵬此时见家中无人,将韩淋抱到床上,趴在了韩淋的身上……

韩淋由于害怕,没敢将此事讲出去,只是用卫生纸擦净了血迹,扔进了抽水马桶里。

曹东嵬见毫无动静,贼胆更加嚣张。第二天下午,他来到韩淋家,见只有韩淋一人在家,又再一次地将韩淋强奸。

1993年12月14日,韩淋到小姨家看望小姨,见只有曹东嵬一人在家,扭头要走时,被曹东嵬拽进屋里,再一次侵犯。谁知恰遇小姨秀纯下班回家,看到俩人赤条条地一丝不挂,曹东嵬正在侵犯自己的外甥女,非常生气,破口大骂曹东嵬。然后,领着韩淋回了姥姥家,将这事对韩淋的母亲说了,善良的韩母为了女儿的名誉,硬是咽下了这口气,没有到公安机关报案,只是叫曹东嵬写了一个保证书,保证以后不再纠缠韩淋,就罢休了。

她哪里知道,曹东嵬并没有悔改,他见韩母没有告他,胆子更大了。此后,到1996年的春节,他又先后四次强奸了外甥女韩淋。

韩淋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把这件事告诉了父亲,韩父毫不犹豫地带着韩淋到公安机关报了案。

曹东嵬听到信后,为了逃‘避抓捕,于1996年3月6日逃到了北京躲藏。

1999年9月3日下午6时许,石家庄市公安局桥东分局刑警队梁奇队长与侦查员金文刚等一行四人风尘仆仆地开车赶到北京市公安局刑侦处缉捕队,请求协助抓捕强奸幼女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曹东嵬。

梁奇队长介绍案情后,桥东分局刑警队的侦查员查清曹东嵬的这些罪行后,不由得义愤填膺,对曹东嵬的住家进行了监控,终于获取了曹在北京的一个电话号码。

当缉捕队的侦查员苑士杰、高戎、宋涛等人,听完石家庄市桥东分局刑警队梁奇队长的介绍后,个个都非常气愤,决心一定要将曹东嵬抓捕归案,为民除害。

分队长苑士杰当即派高戎查信息,查清曹在京的电话位置是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乡郭家场村。当苑士杰等人来到管庄派出所说明来意后,管庄派出所的民警介绍说:“郭家场村在管庄和双桥派出所下属羊闸分遣所的交界处。村东归羊闸分遣所,村西归管庄派出所管。为了尽快抓捕犯罪嫌疑人,就不用麻烦羊闸所了,我们带你们去查。”

管庄派出所的民警带着侦查员来到郭家场村委会,查问曹东嵬使用的电话是哪一家的。村委会的同志介绍说:“这部电话是我们村老李家的电话,原来他家住着一名外地人,因为和老李闹别扭,已经搬出去了,现在他家没有住着外地人。”

苑士杰问:“这部电话的附近有没有外地人住?”

村委会的同志说:“隔壁是老李的弟弟家,老李家的外地人搬出去以后,就住在老李隔壁弟弟家的西厢房。”

苑士杰问:“这个外地人叫什么名字?”

“叫汪维仁,身高有1.75米左右,比较胖,大方脸,手腕粗,现在在蓝岛、华堂商场搞保洁工作。”

桥东分局刑警队梁奇队长拿出通缉令,指着曹东嵬的照片问:“是这个人吗?”

村委会的同志看后点头道:“就是他!”

苑士杰问:“这个人现在在家吗?”

“不清楚,我去把房主叫来。”

不一会儿,房主被叫到村委会。苑士杰说明来意后,房主吓出了一身冷汗,说道:“我可不知道他是强奸幼女外逃的犯罪嫌疑人。”

“他现在在家吗?”

房主回道:“他现在还没下班。”

苑士杰叫房主回去后,对侦查员们讲:“现在天色已晚,去蓝岛、华堂商场已经来不及了。我看就在这里蹲守,来个守株待兔。”

于是,苑士杰派宋涛和桥东分局的金文刚作为观察哨,带着曹东嵬的照片,到郭家场村的村口化装成村民,光着膀子在大树下聊天进行观察。

苑士杰和高戎及桥东分局刑警队的侦查员一起埋伏在房东家里和西厢房里。西厢房的房间很小,只有9平方米左右。房间内只有一些简单的生活用品。由于正值酷暑,门窗紧闭,十分燥热,侦查员们潜伏在小屋里,时间不长,个个都汗流浃背,湿透了衣衫。为了防止暴露目标,他们不能说话,只有默默地等待着。

深夜10时许,村口的宋涛、金文刚二人发现一个大胖子和一个年轻的少妇从村外的马路上拐进了村里。

在经过大树下时,金文刚借助村口的路灯,核对了曹东嵬的照片,认定这个大胖子就是曹东嵬。遂轻轻吹了一下电台,用暗号通知了在院里埋伏的侦查员。然后尾随这一男一女返回村里,从后面堵住了曹东嵬的退路。

在房东家里和西厢房里埋伏的侦查员接到暗号后,立即做好了战斗准备。

大胖子和女人一直来到房东的院里,打开西厢房的门进了屋。由于屋里没开灯,故显得比外面黑,俩人没有发现埋伏的侦查员,大胖子进屋后,就用双手脱背心,女人向灯绳走去,准备开灯时,高戎见大胖子的背心刚刚糊住头,趁他还没有脱下来之机,猛扑上去,将他扑倒,进行抓捕。大胖子吃了一惊,但马上明白过来,将背心甩掉后,和高戎滚了起来。旁边的女人正是曹东嵬的妻子秀纯。她拉亮电灯后,吃了一惊,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吓得大呼小叫起来。

从房东家冲过来的苑士杰和从外面跟进来的宋涛及石家庄市桥东分局刑警队的侦查员,都扑上去协助高戎抓捕。大胖子的腕子太粗了,手铐铐不上,他虽被扑倒在地,但仍拼命挣扎。

石家庄市桥东分局刑警队的梁奇队长用手枪顶住大胖子的脑门,喝道:“曹东嵬!不许动,我们是公安局的!”

曹东嵬听出是石家庄市的口音,知道一切全完了。叹了一口气,便不再挣扎。

侦查员们将他提起来,上了背铐。押回队里审查,曹对上述三起奸淫幼女的作案事实供认不讳。石家庄市桥东分局刑警队的侦查员和缉捕队的侦查员握手道别后,连夜将曹东嵬解回审理。

次年,曹东嵬被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