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

这是

通过做中介的朋友介绍看的房子。后来第二天晚上谈价格的说房东在外地工作不回来,委托他哥和我谈,签了合同。后来偶然发现才知道和我谈价格的“哥哥”是江苏*红公司的员工吴**吗?

身为专业中介隐瞒身份和买家谈价交易这正常么?盐城的中介都默认这种行为么?

这样的行情,作为买家居然还能被中介吃掉差价,这位市民可得长长心了,同时还需注意查看一下自己的房子是不是传说中的“串串房”。万一是,需关注劣质装修材料可能带来的甲醛隐患。

*红房产作为盐城老牌中介公司,曾经的老对手们整合后成立的大型中介机构,在贝壳的强势进驻下依然能稳步运行,算得上是本土行业之光了。没想到至今还存有不入流小中介才有的吃差价行为,如此不正规,实在令人震惊。

这样的行为不但影响自身,且令行业蒙羞。中介的名声正是因这样的行为存在,才越来越差。

同时,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提供虚假情报,损害委托人利益。不但得不到报酬,且需作出赔偿。

在国家大力扶持房地产的大环境下,对这种破坏市场秩序,违规违法的中介行为必须严惩。请盐城市住建局、市监局、物价局等相关部门立刻介入严查。

  1.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

    明确规定,中介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报酬且需赔偿。‌

  2. 《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

    禁止中介机构通过隐瞒真实价格赚取差价,违规者将面临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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