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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中秋节已经越来越近了,月饼市场开始花样推新。不过,在各大品牌的月饼陆续上线时,广州市莲香楼有限公司则遇到了点麻烦事。

莲香楼公司表示,在7月中开始,有杭州、长沙、广州经销商陆续收到电商平台要求下架由莲香楼公司生产的月饼。经销商还收到一份由广州老字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字号公司”)在2025年7月22日落款、盖章的《关于“莲香楼”商标授权事宜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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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中提到,“莲香楼”商标为老字号公司合法持有并享有专用权,受国家法律保护。老字号公司已就“莲香楼”部分系列商标使用事宜,向广州市莲香楼有限公司出具授权书,授权书明确限定:1.线上门店开设报备授权使用范围为线上电商平台时,平台为淘宝/天猫/京东/抖音,仅限莲香楼公司直接运营或经销商代运营的酥饼、糕点、礼盒线上店铺,仅销售莲香楼品牌产品;2.未经许可人(广州老字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事先另行书面授权,被许可人(广州市莲香楼有限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授权商标许可给任何第三方使用。因此,广州市莲香楼有限公司擅自向任何第三方出具的“莲香楼”商标授权文件,均属无效授权,不具备法律效力。

据了解,这已经不是莲香楼公司第一次遭受销售受限。

早在2024年,莲香楼公司计划继续与合作了十几年的广东邮政合作销售莲香楼公司月饼,“经反馈得知,广东邮政无法再与莲香楼公司合作,原因是收到了老字号公司开具的一份《授权函》”。

事实上,这一切源于持续多年的关于莲香楼商标授权方式争议。

莲香楼创始于1889年,由公私合营后转为国营后,因当时存在机制、资金、观念等发展瓶颈问题,在21世纪初面临经营不善的困局。2006年,广州市西关世家园林酒家有限公司以5120多万元买下莲香楼99%股权。同年9月,西关世家与荔湾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签订《股权交易合同》,西关世家占据莲香楼99%的股权,必须使用莲香楼的商标,不能衍生注册商标,且需向广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或其代理人缴纳商标许可使用费。由此,广州市莲香楼改制为广州市莲香楼有限公司。“莲香楼”相关商标则于2006年转给广州饮食服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再次转至广州老字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这意味着,莲香楼被西关世家正式收购后,西关世家也并没有商标的所有权。“莲香楼”商标所有权归老字号公司持有,老字号公司有权将“莲香楼”商标授权给其他企业。

因此,如今就呈现了这样的局面。由于商标所有权不属于莲香楼公司,在线上均没办法设旗舰店,只能设“广州市莲香楼有限公司”自营店。此外,目前莲香楼公司通过线下商超合作销售月饼,莲香楼公司会出具“销售我司生产的莲香楼产品授权书”,从来不会出具商标授权书,因为商标权的确不在莲香楼公司手中,只能赋权经销商销售莲香楼公司生产的产品。

反之,在电商平台出现多家莲香楼网店,它们的经营主体却各有不同。

如在淘宝,输入“莲香楼”,能发现有:“莲香楼旗舰店”,注册企业为广州老字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广州市莲香楼有限公司自营店”,注册企业为广州市莲香楼有限公司;“广州莲香楼月饼店”,注册企业为广州楷谦贸易有限公司;“莲香楼卡尔迪专卖店”,注册企业为广州卡尔迪国际商贸有限公司;“莲香楼派建专卖店”,注册企业为广州派建贸易有限公司;“莲香楼赛航专卖店”,注册企业为广州赛航贸易有限公司……

这些企业只要拿到了老字号公司的商标权,均可以打上“官方正品”,却并不一定出自莲香楼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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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AI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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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部分内容整理自羊城晚报 信息时报等

编辑 | 北京高沃知识产权(ID: gaowo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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