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阿依森巴特·欢太,编辑:寇童童)“没想到法官把法庭搬到家门口,还帮我们保住了多年情谊!”2025年9月15日,随着双方在调解协议上郑重签字,查和特乡一场老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在被告家中圆满化解。新疆和布克赛尔县人民法院和什托洛盖人民法庭的这场巡回审判,再次让法治阳光照进基层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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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要从2021年说起。被告租用原告的采棉机为自己收割棉花,经核算,机采费为5万元,后被告又收购原告的棉花,产生货款8万元,经双方核算被告共欠付原告两笔费用合计13万元。因双方系多年好友故被告在出具欠条凭证后,欠款一拖数年未结清,原告多次索要无果后,无奈之下诉至和什托洛盖人民法庭。

考虑到双方居住偏远且正值庄稼成熟收割的农忙时节,往返法庭耗时费力,且案情事实清晰,和什托洛盖人民法庭当即决定采用巡回审判形式,将庭审现场设在被告家中。干警们迅速行动,在庭院里挂起国徽、规整桌椅,很快搭建起一个规范庄重的临时法庭。庭审中,承办法官王法官敏锐发现,原、被告本是相交多年的好友,矛盾核心并非恶意拖欠,而是被告对还款期限的顾虑与原告对资金回笼的担忧。

找准症结后,和什托洛盖人民法庭立刻发挥调解优势。承办法官王法官结合“江格尔调解室”中“一八四”工作法中“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结合”的调解理念,从法理上明确还款义务,厘清法律责任边界,又从情理上唤起双方对旧日情谊的珍视:“都是多年交情,钱能慢慢还,情谊不能丢啊。”

最终,被告当场表达了明确的还款意愿,原告则主动提出免除多年利息,双方握手言和,一场可能伤及和气的纠纷在“家门口”画上圆满句号。这起纠纷的高效化解,正是“江格尔”调解室在基层实践成效的生动体现——该工作法源于和什托洛盖人民法庭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十师一八四团司法所的兵地融合实践,通过联合调解、法治宣讲等联动机制,已成功化解数起跨区域纠纷。

每次巡回审判都是一堂“宣传课”。从庭院里的临时法庭到面对面的温情疏导,从“一八四”工作法的机制保障到“无讼村队”的源头预防,和什托洛盖人民法庭正以“如我在诉”的情怀,让法治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用司法温情守护群众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