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防范道路交通事故

增强交通安全警示效果

南充公安交警

现对部分机动车

驾驶证被吊销、注销

人员名单予以集中曝光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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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机动车驾驶证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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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曝光不是目的

安全才是第一

希望广大驾驶人

要引以为戒,遵守交规

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内 容来源于南充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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