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真实的抵押合同,一次突发的市场危机,一场被指控的诈骗——企业主甲站在法庭上,手中紧握着五年来与银行沟通还款的每一份记录。
A公司法定代表人甲在2021年向B银行申请贷款500万元时,提供了公司厂房作为真实抵押担保。
贷款初期,A公司经营正常并按期付息。然而2022年行业突发政策调整,公司主要产品市场急剧萎缩,经营陷入困境,贷款本金无法如期偿还。
银行信贷部多次联系甲,甲均积极配合沟通,不仅提供了详细的财务报表和经营困难说明,还主动提出分期还款方案——计划将公司部分设备变卖偿还债务,并承诺剩余款项在两年内清偿完毕。
但银行仍以“虚构经营状况”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指控甲涉嫌贷款诈骗罪。
01 裁判理由与结果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某法院对案件事实进行了全面审查。法官特别关注了甲在贷款申请时提供的信息真实性,以及贷款逾期后的行为表现。
经查证,甲在贷款时提供的抵押物评估报告真实有效,公司当时确实有正常经营活动和稳定收入来源,并无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行为。
贷款逾期后,甲始终与银行保持沟通,从未更换联系方式或躲避催收。他多次向银行提交偿债计划书,甚至提出以个人房产作为补充担保。
法院最终裁判认为,甲的行为不符合贷款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裁判理由明确指出:
一、甲在贷款时没有实施欺诈行为,提供的抵押物真实有效,公司当时经营状况正常;
二、无法还款的主要原因是市场环境突变这一客观因素,而非主观恶意;
三、甲在贷款逾期后积极协商解决方案,没有逃避债务的行为表现。
基于以上事实,法院判决甲不构成贷款诈骗罪,本案属于民事债权债务纠纷。
02 法律分析: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边界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提示,在司法实践中,“非法占有目的”是区分贷款诈骗与民事违约的核心标准。根据刑法第193条规定,构成贷款诈骗罪必须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故意。
专业的【刑辩律师】会从以下几个维度分析非法占有目的:
行为时的主观状态
贷款申请阶段的行为表现至关重要。如果行为人使用虚假身份、伪造经济合同、提供虚假产权证明或虚构贷款用途,这些都可能成为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关键证据。
俞强律师指出,他曾处理的一起案件中,当事人乙在申请贷款时篡改了审计报告中的营业收入数据,夸大经营规模,这一行为最终被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还款意愿与能力变化
还款能力的变化需区分主观不愿与客观不能。如果借款人最初有还款能力,获得贷款后突然转移资产、挥霍资金或逃匿,则明显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提示,若借款人因突发重病、自然灾害、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还款能力丧失,但仍有积极还款行为,则不构成诈骗。
俞强律师作为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拥有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学位,执业多年代理众多金融犯罪案件,他特别强调:“非法占有目的必须存在于取得贷款之时或之前。事后产生的占有意图不构成贷款诈骗罪。”
救济行为的法律意义
积极寻求解决方案是排除非法占有目的的重要依据。根据俞强律师的实务经验,以下行为通常表明无非法占有目的:
主动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信息,不隐瞒资产状况
提出具体可行的还款计划,并有书面承诺
配合银行处置抵押物或寻找其他担保方式
通过书面形式定期沟通还款进展
在本文案例中,甲提出的设备变卖还款方案和个人房产担保提议,正是法院排除其非法占有目的的关键事实。
03 企业融资风险防范指南
企业经营中难免面临融资需求,如何避免陷入刑事法律风险?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结合多年实务经验,提出以下具体建议:
贷款申请阶段
确保所有申请材料真实完整,特别是:
财务报表需经正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项目可行性报告要有客观数据支持
抵押物评估必须由有资质机构进行
贷款用途描述清晰明确,不虚构交易背景
贷后管理阶段
如遇经营困难可能影响还款,应立即:
向银行提交书面情况说明,附相关证明材料
主动提出债务重组方案,如展期、分期等
定期报告经营状况变化,保持沟通渠道畅通
避免转移资产或变更联系方式逃避债务
法律救济途径
一旦面临刑事指控风险,应:
及时整理贷款全过程书面证据
寻求专业【刑辩律师】法律支持
通过还款行动证明无非法占有目的
善用刑事和解程序化解纠纷
俞强律师特别提示:“银行报案不等于构成犯罪。许多案件通过及时的法律应对,成功阻却了刑事程序的启动。”
04 结语
贷款无法按期归还不等于诈骗。我国刑法对贷款诈骗罪的认定有着严格的构成要件要求,核心在于行为人是否自始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企业经营者在面临突发经营困境时,应保持与金融机构的积极沟通,通过协商寻求债务解决方案,避免民事纠纷升级为刑事案件。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最后提醒:金融借贷关系的法律性质认定复杂,具体案件需要咨询专业律师。企业家应当增强法律风险意识,在融资全过程注重证据保存和规范操作,才能有效防范刑事法律风险。
法律不是冰冷的利剑,而是衡量人心的天平。在经营困境与法律边界的灰色地带,真实意图与积极行动,才是区分罪与非罪的关键刻度。
作者介绍:俞强律师
执业机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一座12楼
教育背景:北京大学法律硕士
专业荣誉:
2024年“君澜专业领航奖”
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实习导师
法律咨询方式:俞强律师已在公众号“律师俞强”开通免费电话咨询,打开微信关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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