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证监局在2025年9月22日发布的公告,四川钱坤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因存在证券投资顾问管理机制不健全和公司合规管理及风险控制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受到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八条和第九条的规定。四川钱坤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四川证监局提交整改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

如果对该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公司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