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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本义》第三十卦:离为火离卦

离下离上

离:利贞,亨。畜牝牛,吉。

畜,许六反。离,丽也。阴丽于阳,其象为火,体阴而用阳也。物之所丽,贵乎得正。牝牛,柔顺之物也。故占者能正则亨,而畜牝牛则吉也。

《彖》曰:离,丽也。日月丽乎天,百谷草木丽乎土,重明以丽乎正,乃化成天下。

重,直龙反。释卦名义。

柔丽乎中正,故亨,是以畜牝牛吉也。

以卦体释卦辞。

《象》曰:明两作,离,大人以继明照于四方。

作,起也。

初九,履错然,敬之,无咎。

错,七各反。以刚居下而处明体,志欲上进,故有履错然之象,敬之则无咎矣,戒占者宜如是也。

《象》曰:履错之敬,以辟咎也。

辟、避同。

六二,黄离,元吉。

黄,中色。柔丽乎中而得其正,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黄离元吉,得中道也。

九三,日昃之离,不鼓缶而歌,则大耋之嗟,凶。

耋,田节反。重离之间,前明将尽,故有日昃之象。不安常以自乐,则不能自处而凶矣。戒占者宜如是也。

《象》曰:日昃之离,何可久也?

九四,突如其来如,焚如,死如,弃如。

突,徒忽反。后明将继之时,而九四以刚迫之,故其象如此。

《象》曰:突如其来如,无所容也。

无所容,言焚死弃也。

六五,出涕沱若,戚嗟若,吉。

沱,徒何反。以阴居尊,柔丽乎中,然不得其正而迫于上下之阳,故忧惧如此,然后得吉。戒占者宜如是也。

《象》曰:六五之吉,离王公也。

离,音丽。

上九,王用出征,有嘉,折首,获匪其丑,无咎。

刚明及远,威震而刑不滥,无咎之道也。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王用出征,以正邦也。

来源:《周易本义》宋·朱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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