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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清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樊英俊出席并主持会议。

会议决定:接受闫恒卓同志辞去清河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任命刘志诚同志为清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来源丨清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