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的公告

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现将2025年度优抚对象确认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确认对象范围

人员范围包括:伤残人员(含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伤残民兵民工及其他因公伤残人员)、“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部分参战退役军人、部分参试退役军人、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部分年满60周岁老年烈士子女(含新中国成立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等。

二、确认时间

即日起至12月15日(法定工作日期间均可进行年度确认)。

三、现场确认地点

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四、工作内容

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采取人脸识别技术、人工查验等方式,对优抚对象的生活状况进行核查验证,同时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基本信息,信息变化及时修正。

五、确认方式

1.现场确认:优抚对象携带身份证件到所属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确认,由工作人员使用装有优抚对象年度确认APP的移动智能终端进行人脸识别,完善相关信息,完成年度确认。

2.手机app年度自行确认:优抚对象从手机(苹果手机除外)自带“应用市场”搜索“退役军人服务APP”,安装登录自行认证。

3.手持终端入户确认:对于年龄大,行动不便的优抚对象,通过村居告知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将上门服务。

4.带有摄像头的电脑登录“全国一体化退役军人网上服务平台”自行确认。

六、各街道服务站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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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年度确认的优抚对象,将按照规定停发抚恤补助金;待重新确认后按照规定恢复发放抚恤补助金

联系电话:0633-5213389

五莲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9月23日

来源:今日五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