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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就《智能网联汽车 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公开征求意见,该标准填补了我国组合驾驶辅助系统产品安全基线空白。

这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构建了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的安全基线,要求系统只能在其设计运行条件下激活。针对单车道、多车道、领航辅助等不同功能,设置了人机交互、功能安全和预期功能安全、信息安全、数据记录等全方位安全技术要求,构建了“三重安全保障”。

征求意见稿中提到,标准要求系统具备手部脱离检测以及视线脱离检测能力,一旦系统激活期间驾驶员出现手部脱离、视线脱离,系统应发出提示以及报警,并在驾驶员未及时响应系统报警的前提下可控地退出激活状态。

最新数据显示,今年1—7月,我国具备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乘用车新车销量为775.99万辆,同比增长21.31%,渗透率升至62.58%。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规模化应用为产业发展注入了新动能,但也存在着产品性能缺乏统一基线等问题。专家表示,标准对智能网联汽车的行车安全提出更高要求,计划明年正式发布。

公开征求《智能网联汽车 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意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了《智能网联汽车 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15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个人需署名,单位需加盖公章,并留联系方式)或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反馈。

附件:

1.智能网联汽车 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

2.智能网联汽车 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

联系方式:

传真:010-66013726

邮箱:vehicle@miit.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100804

装备工业一司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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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质量与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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